廈門大學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報名公告
日期:2020-12-31,閱讀次數:10
一、報名步驟
凡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港澳臺籍考生,均須按照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報名分兩個步驟進行:
1. 登陸我校博士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并網上支付報考費;
2. 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寄(送)相關報考材料。
以上兩個步驟缺一不可,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時間
1.報名及繳費時間: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
2.報考費:每人160元人民幣。報考費一經繳納,均不辦理退還,請考生務必慎重報名。
※咨詢電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關于網絡報名技術問題請咨詢:+86-(0)592-2184118(考試中心)
關于報考資格、郵寄材料等問題咨詢:+86-(0)592-2187199(招生辦公室)
三、報名注意事項
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我校本年度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報名公告,還應認真閱讀我校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工作指導意見及報考院系的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將不準予參加考核,報考費亦不退還。
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屬報名無效,由此產生的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1.不符合《廈門大學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博士研究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的;
2.未按網報規定上傳照片,錯填報考專業、考試科目等相關報考信息的;
3.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報名費、生成《報名登記表》及寄(送)報考材料的;
4.報考材料寄(送)不全或考生未在寄(送)的《報名登記表》中落款處簽名確認的;
5.未按招生簡章的規定辦理報名手續,可能導致報名無效的其他情形。
四、向我校招生辦寄(送)報考材料
1.網上報名及網上繳費完成后,所有考生務必將報考資料于2021年1月20日前寄(送)達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郵編:361005,電話:+86-(0)592-2187199 封面注明:港澳臺博士申請考核資料)。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寄(送)的報考材料包括:
(1)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廈門大學2021年博士(含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本人須在報名登記表末頁“本人自述”欄落款處親筆簽名確認;
(2)碩士學位證書及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若無碩士畢業證書者可免交碩士畢業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碩士生須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預畢業證明);
(3)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果以大專的身份考上碩士研究生者,提交大專畢業證書即可);
(4)教務部門蓋章的本科和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
(5)身份證件復印件(香港、澳門考生持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考生持臺灣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6)兩名與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書;
(7)碩士學位論文或碩士學位論文摘要、其它科研成果和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復印件;
(8)CET、GMAT、TOEFL、GRE、PETS 等相關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
(9)同等學力考生還須按“報考資格”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0)在境外取得碩士學位或學歷的考生,我校有要求的應到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方準予考試。持預畢業證明的報考者須在開學報到前提交最高學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將被取消。
★請考生將上述申請考核材料按以上順序整理后一并寄(送)到廈門大學招生辦。申請者必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不論錄取與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還。若在中國境內寄送資料,建議使用中國郵政EMS,以確保資料及時準確寄達。
五、審核并確定考核名單
招生辦公室將對考生資料進行資格初審,通過審查者將轉送各院系進行資格復審。各院系將組織本院專家導師組對考生的材料進行認真評審,確定入圍考核名單,經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終審后確定通知入圍者參加考核。(各學院(研究院)聯系方式)
六、組織面(筆)試
考生面(筆)試由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一般安排在3-4月份。面(筆)試時間和面(筆)試內容以各院公布的選拔辦法為準。
同等學力考生考核時須以筆試方式加試兩門碩士學位課程。
注:考生只能填報廈門大學的一個博士專業。
各院港澳臺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選拔辦法將于近期公布,敬請各位考生關注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和各院系網站相關信息。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