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2020年面向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辦法
日期:2020-06-30,閱讀次數:303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結合目前疫情防控情況,我校2020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以下簡稱港澳臺研究生招生)考試方式調整為申請考核,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材料提交
已辦理現場確認的考生須于2020年7月10日前,將以下申請材料的電子版(掃描件)通過郵件發送提交至所報考學院的指定郵箱(點擊此處查閱各學院接收郵箱及聯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1)《2020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地區考生提交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地區考生提交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考生應提供應屆在讀證明);
(4)兩名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信;
(5)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
(6)本科畢業論文;
(7)外語水平能力證明;
(8)報考學院指定提交的申請材料(具體要求請查閱報考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
(9)其他能證明自身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及綜合素質的科研成果、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
考生發送提交材料后須及時與報考學院聯系確認,以免產生貽誤??忌殞λ峤徊牧系恼鎸嵭载撠?,若存在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二、報考資格審核與申請材料評審
報考學院按照我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組織專家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入圍復試考核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終止申請審核程序,不予安排進入后續復試考核環節。
三、復試考核
復試考核采用網絡遠程視頻方式,根據我校簡章及各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具體時間和辦法請關注查閱報考學院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
廈門大學考試中心
2020年6月30日